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时间: 2025-01-24 09:09 字体:[]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现公布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

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。除特别说明外,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网站政务公开,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,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,请与贵州省煤田地质局联系(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12号,邮编:550008,电话0851-84809161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。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无行政职能,主动公开主要围绕省政府赋予的职责职能、新闻动态、领导信息、联系方式、业务资质等情况进行公开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。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。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、领导信息、项目进展、财政预决算、人事任免等信息。

(四)平台建设。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有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《贵州省煤田地质局》期刊等渠道。2024年度在各渠道公开各类信息1300余条。

(五)监督保障。根据相关工作要求,细化工作措施,做好工作动态、领导信息、项目进展、财政预决算、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制作数量

本年新

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

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0

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0

0

行政强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存在的问题:政务公开未能实现规范化、精细化、常态化。

改进措施: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,加强培训学习,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标准化建设要求。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,结合实际,明确不同领域公开的内容、时限、格式和渠道,推动公开内容更精准、流程更顺畅、形式更便民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